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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4]6号)


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央、省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就编制2004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厉行节约,规范开支;大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和监督,严格预算约束,认真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和收支脱钩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财政预算。

  (二)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从紧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三)优化结构和保证重点的原则。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公共资源的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条件下,按照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的原则,分轻重缓急安排。

  (四)公开透明和细化编制的原则。预算编制的原则口径和方法在市级各部门公开,按机构改革确定的单位性质和职责,力求同类型单位之间预算一致,使预算分配更加公平、透明、规范。各部门要主动参与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既要详细编制各部门的支出需要,又要逐项编制各项预算内外收入;既要编制总的预算盘子,又要按项目预算的要求编制每个专项资金预算计划。

  三、编制要求

  (一)重新界定财政对预算单位的分配方式。与机构改革相配套,将财政对单位的预算分配界定为行政和事业两大类,在预算分配上实行分类管理。对行政单位的预算在保工资的基础上,按其所履行职能的多少划分为若干类型,不同档次采用不同的经费定额。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改“养人”为“养事”,经费增减与事业发展挂钩,新增人员财政不再安排经费。其中: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按编制确定的定岗定员情况,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按事业需要实行分类定额包干补助;属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与财政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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