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努力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好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大力开发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推进标准化生产。突破性发展畜牧水产业,着力在优质、增量、增收上下功夫(农业局、计委、粮食局、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22、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建委、公安局)。
2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技推广网络建设,推广机械化生产。推进“项目扶贫”,增强贫困地区自主发展能力(计委、财政局、交通局、卫生局、农业局、科技局、水利局、农机办、扶贫办)。
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
24、着力扶持和培育若干家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有知名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较强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已批的企业改制方案上半年要实施到位,全面完成改革改制任务(经贸委、体改办、国企改革办、各行业协会)。
25、采取政策引导、鼓励扶持、优化环境、降低准入和放宽领域等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做大规模、提升水平。制定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兴业的政策,积极培育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民营办、工商局)。
26、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逐步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农经局、国土资源局)。
27、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债务。上半年完成国有农场改革和农业“小三场”改革。用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财政局、编办、教育局、农经局、农场管理局、粮食局)。
28、市直发展与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土地规划等领域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要在一季度基本完成(编办、人事局、财政局)。
29、一季度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基本完成。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文化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人事局、编办、财政局、文体局)。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全力引进外资,积极促进投资增长,卓有成效地开展项目建设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