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颜家圣等28名同志为200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3]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专项津贴的通知》(襄政发[2002]45号)和《关于选拔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襄樊市专家选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批准颜家圣等28位同志为2002年度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纳入专家管理系列,颁发《政府专项津贴证书》,从2002年起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发给政府专项津贴1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市人事局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