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普及
“未成年人两法”知识
(一)开展
“未成年人两法”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从今年起,市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学习贯彻
“未成年人两法”活动。定期在
“未成年人两法”公布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通过开办法制专栏、专题讲座、征文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
“未成年人两法”知识。要发挥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队伍和各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精心组织制作法制新闻、法制文艺节目,开展生动活泼的
“未成年人两法”学习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竞赛活动,既要组织学生参加知识竞赛,也要组织执法部门开展知识竞赛,以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2004年要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
“未成年人两法”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并对组织学习和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二)坚持依法治校,将
“未成年人两法”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要做好法制副校长的续聘工作,全市各类学校都要聘任一名法制副校长,学生较多的同时聘任1-2名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要配合学校认真抓好法制教育,通过组织举办法制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和促使未成年人拒绝诱惑、防范侵害、抵御犯罪。同时,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学校教师要组织学校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利用政治课、思想品德课、晨会时间学习
“未成年人两法”知识。教育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有计划地对学校政治和思想品德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计划、内容、时间、教师四落实,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