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两法”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
“未成年人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未成年人两法”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学习宣传
“未成年人两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在贯彻实施
“未成年人两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未成年人法律素质偏低,依法维权能力不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偏高,犯罪低龄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很复杂,但从根本上讲,与
“未成年人两法”执法不到位和一些地方、部门、学校以及家庭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抓得不实有着密切联系。学校周边环境虽然多次整治,但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场所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反弹;因性别歧视和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儿童流入社会,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管理、帮助方面还存在脱节现象。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学习贯彻
“未成年人两法”的力度,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切身利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