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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六)扩大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要依法保障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确定、学籍管理、教师聘用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职业院校联合办学。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各地要根据我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加强和推进农业、科技、教育“三结合”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形成以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县(市)、区职业教育中心和技工学校为主阵地,以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依托的三级实用型、开放型的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把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办成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基地。农村职业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与高等院校、企业、科研和科技推广单位加强联系与合作,利用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实行学校、公司、农户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加强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渗透和分流工作,建立并完善在农村普通初中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和“绿色证书”教育制度。市、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评估确定一批市级职业教育渗透示范学校,办成重点,办出特色。农村高中也要开设一至两门实用技术课程,让学生毕业时具有一技之长,提高新增劳动力的技术素质和适应社会能力。要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本领。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八)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加强德育工作,积极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建康教育,重视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术技能、刻苦钻研精神、求真务实作风和创新精神,提高他们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创业能力,努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九)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要适应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要求,及时改造和调整专业结构,增强专业的适应性。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组织编写体现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技术、环保技术,与我市支柱、骨干产业联系紧密,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职业教育课程特色的地方教材。深化教学管理制度改革,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全面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职业学校可采取春、秋两季或随到随学的方式招生,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各类职业教育要强化教学实践,加强实习基地建设,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科研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职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综合实习一般不少于1学期。充分利用省、市教育信息网开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快全市校园信息网络建设步伐,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全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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