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2、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资源。要按照《全省工商机关事权调整试行方案》的要求,以解决目前存在的职责不清及职能交叉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进一步明确职责,合理分工,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功能。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健全、科学、高效、依法行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体系打下基础。按照监管重心下移的思路,向县局、驻区分局和基层工商所下放监管权限,充实办案力量,努力实现基层办案工作在查处对象、查处领域、案件类型、案件规模等方面的突破。
  3、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工商所监管巡查机制,创新监管巡查方式,提高监管巡查效能,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动态监管。根据管辖和职责分工,划分责任区和责任岗位、明确责任目标和具体责任人,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的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加快形成反映灵敏、运作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
  继续健全和完善应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经营秩序的紧急情况以及重大突发案件的各种预警和应急处理制度及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队伍应急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各级工商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快速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并有效查处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加强与同层级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互动执法机制和执法调处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强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联合征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推进以信用体系为主导的分类监管。
  4、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继续推行“一审一核”、首问负责制等强化许可工作人员个人责任的许可工作制度,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在行政执法中要充分尊重管理相对人的权益,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管理方式外,善用行政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实施行政管理。
  建立行政许可提示警示制度。对因许可时限到期、许可事项变更、逾期年检等情形而即将或已经进入违法状态的相对人,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的工商所应当根据经济户口的提示,及时提示或警示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改正违法行为。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