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襄樊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制订的《襄樊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三年七月三日
襄樊市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市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 2003年6月5日)
我市地跨秦岭褶皱系与杨子准地台两个Ⅰ级大地构造单元,其间以近东西向的青峰-襄樊-广济深断裂为界,大地构造活动强烈,属地质灾害Ⅲ级极易发区。近年来,随着环境的变化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剧,每年都有新的地质灾害发生,并呈逐年增加之势,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35号)和《
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防灾预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趋势
从以往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基本规律分析,地质灾害的数量和危害程度,除受特定的地质环境因素制约外,主要与降雨特别是暴雨的范围和强度有关,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如矿山开采、道路和工程建设等诱发的地质灾害。根据多年资料分析,我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主要地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与暴雨中心的叠加区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如库区、矿山、道路建设及工程建设区等,发生的时间以雨季为多发季节,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山体滑坡、崩塌等,其主要表现形式和地区(段、点)为:
(一)道路建设诱发地质灾害。主要在南漳、保康、谷城等山区县及宜城、枣阳的山区乡(镇),道路边坡易诱发山体滑坡和崩塌。
(二)工程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如水库建设、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及山区建房等易诱发山体滑坡、地面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