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要求和“三个确保”的目标,继续抓好农村税费改革。抓好税费的规范管理,建立新的农税征收体制。深化“减人减事减支”配套改革。规范水费收缴管理。从严把握好“一事一议”、过渡期“两工”、特产税征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两税两附加”的使用与管理。认真开展国有农场的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执行农民负担“一票否决”的管理制度。全面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规范涉农收费,坚决堵住“三乱”。积极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兑付工作,认真化解农村债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落实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支持的各种有效办法。认真做好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六、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农村社会事业纳入公共财政投入范围,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国家及省新增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主要用于农村。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农村的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建设,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服务网络建设,逐步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护制度。巩固“两基”教育成果,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做好城乡互动、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开展“三下乡”活动。
十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力实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走廊、文明城镇、文明新村、文明街巷、文明庭院、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农户创建活动,抓好文化科技书屋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健全农村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的形式、办法;加强农村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移风易俗,大力破除封建迷信,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十八、加强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县(市)、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重视“三农”工作。农村干部要加深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多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和实现农民利益。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精减会议、文件,减少应酬,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艰苦创业,反对形式主义,坚决制止各种不切实际、成效不明显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刹住各种奢侈浪费之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深化和完善农村“说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创建“五好”村支部、“六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