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日
关于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03年3月3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指示精神,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整顿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治理整顿的范围:《
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均纳入治理整顿范围。
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各类园区用地。主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及园区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问题。
(二)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主要是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占地协议而圈占土地和其它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三)违法违规交易。主要是违反《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和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问题。
(四)管理松弛。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财务管理上违反财政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以及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问题。
二、工作方法和步骤
治理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25日)。各地根据全国和全省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迅速进行治理整顿的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本地的治理整顿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副市长陈鼎益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刘德政和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郭玉田任副组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郑忠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马升云、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靖志民、市财政局局长胡颐新、市审计局局长王万清、市建设局副局长魏鹏、市监察局副局长周汉文、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盛国勤、张春和总工程师江道义为成员的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治理整顿工作督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江道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