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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总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1]101号)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决定,从2003年至2005年6月底,在全国进行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普查的目的主要是查清第三产业发展的基本状况,掌握其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认真做好第三产业普查,对于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增加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服务业财务核算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促进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准确计算国内生产总值(GDP)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对此,各地、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全力做好普查工作。

  第三产业普查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落实工作专班,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好普查工作

  依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的运作按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湖北省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实施方案》进行。各地普查机构要按照省、市统一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普查工作进行统一布置,同时负责做好培训工作。在普查准备阶段,县级普查机构要以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近两年工商、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的单位登记、变更和年检资料进行清查摸底,搜集整理好辖区内的普查对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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