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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园林局关于绿色襄樊工程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5、坚持兴绿与致富并举的原则。在讲求生态效益的基础上,绿地的类型力求多样性,切实达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实现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赢”的目标。

  二、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绿色襄樊工程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至5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奋斗,努力建成城市绿树成景,郊区森林成片,干道树木相连,滨河绿林成带,城市绿树环抱的绿化新格局,向世人展示一座绿满城廓、花团锦簇的生态园林城市形象,突显山青、水碧、花香的城市特色。绿色行动计划的具体指标是:2003年至2007年市区建成区植树90万株,绿地建设总面积300万平方米。城郊植树150万株。到2010年,城市绿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人均占有公共绿地14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以上。

  (二)绿色襄樊工程主要任务

  1、加强绿色襄樊规划编制工作。依据《襄樊市城市总体规划》、《襄樊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强绿色襄樊工程计划的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园林、交通、林业等部门在城区规划范围内严格划定绿化造林用地,按照中心+环状+放射的发展格局,编制城市出入口景观林荫带、城市北部生态防护林体系、城市水系水土保持林和滨水景观带体系、城市外环绿色屏障防护体系等体系规划,制定各区域技术标准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负责制定当地的绿色工程计划大纲。

  2、提升城区专业绿化水平。城市新建道路要在规划中预留出足够的分车绿化带、行道树、街头游园等绿化用地,建设与道路配套的绿化系统,主次干道的绿地率分别超过30%和15%。对尚未绿化的道路,种植行道树或采取其它措施进行绿化。对城市现有的园林景观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合理更新,提档升级。在城市中心区新建一批城市公共绿地街头游园,在三个开发区和襄阳区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广场或区级公园。对已规划控制的城市公园和公共绿地进行绿化美化,包括万山公园、岘首山公园、邓城遗址公园等。

  3、深入开展市区庭园绿化工作。落实庭园绿地率指标,使现有庭园绿化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全市70%以上单位的绿地率指标达标,50%以上的单位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依法行政,强化绿线管理。各类小区开发、旧城改造和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旧城改造绿地率不得低于20%,新区绿地率不低于30%。强制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城市江、河、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宽度一般不少于30米,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下风方向应建设宽度不少于50-100米的卫生防护林,有污染物的工厂应建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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