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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的通知


  从新世纪开始,我市将全面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发展战略,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增强将为解决老龄问题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我们要抓住机遇.制定对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为宗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为依据,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走具有襄樊特色的老龄事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机制,使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把解决现实老龄问题和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长远准备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发展老龄事业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产业化道路。

  3、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加快发展老年服务业,同时继续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老,提倡个人的自我养老准备,走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4、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加强法制建设,建立法律约束机制,完善道德规范,重视舆论引导,增进代际和谐。

  5、坚持关心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保障老年人物质生活的同时,重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关心老年妇女的特殊问题,重视老年人的价值,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引导老年人自立自强,积极向上。

  6、坚持重视农村老龄工作和农民养老问题。要特别关注农村老龄问题,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农村“老有所养”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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