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
结合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8月底以前,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为期3天的封闭式执法培训学习。 培训采用分级负责、分级组织的方式,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 区的领导同志及其法制办主任(法制科长)的培训工作;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各自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综 合执法业务培训。
八、认真开展“治理‘三乱’,优化经济环境”的专题评议工作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市监察局、纠风办要从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中聘请40名代表,以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为评议对象,开展“治理‘三乱’,优化经济环境”专题评议活动,涉及到哪个部门就 评哪个部门。评议的重点为五个方面:(1)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是否把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摆上了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指导、检查。(2)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规定是否落实,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是否得到了清理,上级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停收。(3)是否从本部门的特点出发制定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在落实中取得了成效。(4)是否实行了政务公开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做到限期办结,急事速办,特事特办。(5)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得到纠正,群众反映的“三乱”问题是否及时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人员是否受到应有的追究等。评议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每年两次。评议大会请160名市直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并和评议代表一起投票,进行评估表决,现场公布评估结果。评估大会采取电视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对评议“不合格”票超过40%的被评部门,其行政一把手下岗专职进行整改,接受下一次评议。第二次评议“不合格”票仍超过40%的,建议其主要领导引咎辞职。
附:一、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区两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切实治理食品卫生监督领域“三乱”的决定
二、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区两级环保管理体制切实治理环保领域“三乱”的决定
附件一:
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市、区两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切实治理食品卫生监督领域“三乱”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治理“三乱”的有关精神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切实解决“重复交叉收费,滥用职权摊派、罚款,只收费不服务,执法行为粗暴”等食品卫生执法领域的“三乱”问题,杜绝“三乱”扰民问题,市政府决定:
一、理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制度。凡市区范围内的食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由市卫生局负责。市直单位和各开发区的食品卫生执法工作由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防疫站承担。襄城区、樊城区卫生局受市卫生局委托,具体负责区属餐饮单位和市区个体餐饮业工商户(以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性质为准)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两个城区的卫生防疫站因不具备食品卫生监督执法主体资格,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食品卫生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