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征管程序,实行公开办税。对农税征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包括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管程序、减免税办法等要以最透明、最直接的方式向纳税人公示,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具体要做到“两上墙,六公开,八到户”。“两上墙”即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计税要素和税额要上墙,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减免依据和减免额要上墙。“六公开”即公开征收政策,公开税种税目税率,公开征收办法,公开征收程序,公开征收结果,公开减免税额。“八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面积核查到户,税源摸底到户,任务测算到户,张榜公布到户,纳税监督卡到户,税款征收到户,减免落实到户。
(四)严格税款减免程序,加强农业税减免管理。农业税减免资金的审批程序严格遵循“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自下而上”是指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确认并张榜公布,报乡镇征收机关审核、汇总,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县级征收机关。县级征收机关提出具体的减免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自上而下”是指县级人民政府将减免方案批准后,县级征收机关将减免款拨到乡镇农业税减免专户,乡镇征收机关组织专班将减免款发放到应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手中。
(五)加强税收稽查,严格依法治税。要将税收稽查与征收管理分开,县一级要在农税征收机构内部配备稽查队伍,乡镇一级要确定稽查人员,经常性地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情况进行稽查。对偷、逃、抗、欠税行为,要依法实行税收保全、罚款、加收滞纳金等强制措施,确保国家税收应收尽收。对征收人员在工作中有违法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二、搞好税源普查,坚持据实征收
建立健全税源普查制度,各地每年要分夏秋两季开展农税税源普查,形成以户建卡、以村建帐、以乡建档的税源控管体系。农业税要建立计税土地异动清册,农业特产税要实行普查建档、据实征收。建立市、县、乡三级联网网络,及时掌握每个农户农业税计税面积、农业特产税增减变化情况和纳税情况。建立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收台帐,把各项计税要素、计税税额、纳税情况全部登记造册,动态掌握有关基础数据,据实下发纳税通知书,依法组织征收。坚决杜绝不论有无税源,一律按任务或按人头、田亩平均摊派的错误做法,切实做到依率据实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