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扶贫对象与重点范围
(一)基本对象。
尚未解决温饱的特困人口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要尽快解决这类人口的生存问题,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增加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迈上富裕之路。
(二)主要范围。
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自然条件恶劣的特困区域以及平原县(市)插花贫困乡村。各县(市)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本级扶贫工作重点乡村,并制定相应的扶贫开发政策。
(三)扶贫重点。省政府批准保康县为新阶段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同时也是市扶贫开发的重点县;南漳县的李庙、长坪、薛坪、板桥、肖堰、东巩、巡检,谷城县的赵湾、南河、紫金、盛康、茨河、庙滩,襄阳区的峪山,枣阳市的新市,宜城市的板桥店,老河口市的袁冲等17个乡(镇),既是省扶贫开发的重点乡(镇),同时也是市扶贫开发的重点乡(镇);南漳、谷城、襄阳、枣阳、宜城、老河口、樊城、襄城8个县(市)、区的小横山等120个村,既是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同时也是市扶贫开发的重点村。
三、奋斗目标与基本任务
(一)奋斗目标。
2001-2010年我市扶贫开发奋斗目标是:尽快解决现有9.09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攻坚成果;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稳定地增加贫困人口的经济收入,提高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逐步降低返贫率;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的面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到2010年,全市贫困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于全省贫困地区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元以上,贫困山区县实现财政自给,贫困村达到村村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二)基本任务。
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到2010年,贫困地区人均建成1亩以上高效经济林园,户平有1项稳定收入的经营门路,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正常年景下年增长50元以上。
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要抓好贫困乡村库、塘、渠、窖、井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大力提高现有水利用系数,尽快解决29.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加大迁移扶贫力度,力争五年内解决5.13万人的异地搬迁问题。通过5至10年努力,使现有贫困村95%以上达到通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