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 2002年5月30日)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拟将2002年定为“遵守交通秩序年”。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自觉遵守交通秩序这一主题,营造“保护生命,拒绝违章”的交通安全氛围,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遵守交通秩序年”活动,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创造良好、文明的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城市意识、交通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车、按章走路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路无障碍,人无斜穿,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秩序良好。
(三)城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城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上年同比稳中有降,杜绝特大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形成对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齐抓共管的格局。
1、司法部门要将交通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教育规划之中,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检查。
2、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阵地,开办交通管理法制教育专题、专栏和专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把交通管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会同公安、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少年儿童平安回家”、“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组建“少年交警队”、“少年交通安全夏令营”,培养、提高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共青团、妇联要针对青年、妇女的特点,有目的地组织妇女、团员青年和家庭参加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其文明骑车、走路、乘车的自觉性,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