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依法管理工作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119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市区一大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对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功能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重点工程建设普遍存在工期短、资金紧、任务重等特点,加之少数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片面强调抢时间、保工期等因素,以致出现了少数重点工程未能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必要手续,出现了未批先建、无证施工和不按程序办事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重点工程的建设形象,留下了法律纠纷隐患。为保证重点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现就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依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的重要性
市区重点工程一般是由市委、市政府集体研究,并经一定程序确定的,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必须依法管理。同时,由于重点工程建设组织指挥者多是市委、市政府指 派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中能否依法依规办事,对社会影响较大。因此必须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依法办事,不能以班子临时、程序不明、法规不熟为由而自行其是。要做到越是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越是要按法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使工程的各个环节规范运作。
二、迅速组织对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办事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去年以来,市区先后建成了36项重点工程,还有38项工程开工在即。虽然绝大多数工程都已依法依规办理了必要的手续,但还存在报批程序不规范、办理操作不完善、必备文件不完备等情况。各相关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7月底以前对重点工程的依法依规办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分类排队,对照法律法规要求,迅速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重点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市重点工程总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督办,确保所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