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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襄樊市“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大力加强以现役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力量建设

  (一)加强现有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指导与管理。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在企业消防保卫第一线的作用,从人员、装备、经费上给予支持,通过联合办队等形式,加强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市消防部门要从技术上、业务上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全市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采取乡镇自办、政企联办的方式组建消防队伍。2004年前,所有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在全市形成公安消防队为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新型消防力量分布格局。

  五、依法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为消防工作提供可靠保障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依法健全和落实执法检查制度,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辖区消防监督管理责任,使消防监督工作由对管理单位的重点控制向宏观指导方面发展。公安机关要不断调整充实基层消防监督力量,建立考评机制,确保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使消防工作逐步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法制轨道。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各级政府要把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重点。以对外开放的城市消防站为基地,定期组织各界群众参观;利用青少年科技馆,建立青少年消防科普园,使之成为市民普及消防科普知识的阵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使消防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正规化,对与消防安全关系密切的重点岗位人员,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学校消防教育的普及工作,中小学校及大中专院校消防教育要达到100%;利用社会自愿办学力量建立消防培训中心,开展消防专业学历教育,培养消防专业人才,使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大型建筑自动消防系统中控室的操作人员、企业专职消防队员逐步由具有相应学历的消防专业人才 承担。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119”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各新闻媒体要坚持公益性宣传的原则,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安排专门的时间和固定的栏目,并保证一定的数量,使消防宣传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重点突出,注重实效,营造良好的消防氛围,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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