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增加外币贷款,满足外汇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对外贸企业或涉外企业进行分类甄别,选择一批优良客户,发放外汇贷款,支持出口创汇。外汇业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改善金融服务,在企业办理外汇登记、资本金结汇、开户、核销等业务,只要达到条件,手续齐全,应做到当日办结。对所有外汇审批、审核业务应做到不收任何费用。
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和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人民银行要通过扩大再贴现业务,支持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经营效益。继续支持商业银行扩大票据贴现规模,积极推行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多渠道为企业融通资金。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情况,争取上级行下达的再贷款规模比上年有所增加。要对支农再贷款规模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对农户贷款需求大、支农程度高、贷款效果好的县(市),给予重点倾斜。通过发放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扩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信贷的贷款规模。
三、继续加强利率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人民银行要积极开展现行利率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督促金融机构挂牌公布存贷款法定利率标准,增强利率政策的透明度。各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贷款利率政策,不能随意浮息或随意提高利率浮动比例。国有商业银行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兼并企业的有关利率政策,减、缓、免有关利息支出;对企业的中期贷款需求,应给予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以减少企业的罚息支出;在贷款期限掌握上,应宜长则长,宜短则短,不能人为缩短企业贷款期限。农村信用社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农户贷款不能一浮到顶的政策规定,对农户贷款利率适用,应控制在30%以内。要加强贷款利率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利率乱浮乱罚等违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处罚。
四、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市信用等级
今年全市信用环境专项治理的目标是:创建A级信用市,首批创建1-2个"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力争通过2-3年时间把襄樊建成信用优良地区。各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共同配合,通过召开银企信贷营销洽谈会、重点项目推介会、贷款本息专场清收、已审结金融案件专场执行等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好信用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我市的信用档次,塑造信用大市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