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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在我市推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行关于在我市推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襄政办发[2002]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人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在我市推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 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二年八月七日

关于在我市推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意见
(人行襄樊市中心支行 2002年7月25日)

  目前,我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和邮政储汇局发行各类银行卡已达107万张,拥有特约商户391家,POS(销售终端机)498台,ATM(自动柜员机)60台,各发卡行均实现了系统内银行卡的跨地区使用。今年,我市又被中国人民银行定为全国100个实现各类银行卡“联网通用”的城市之一,这对改善我市的投资和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是一个难得的契机。为实现银行卡“联网通用,联合发展”的目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就在我市推行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ATM、POS等终端机具标准化改造为重点,以提高联网通用效果为目的,改造现有网络,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提高交易成功率,进一步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逐步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改善服务,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减少现金交易,提高持卡消费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10月底完成银行卡“联网通用”工程,实现银行卡跨行交易,最终在全市实现银 行卡的联网通用,联合发展,资源共享,规范竞争,发卡行与特约商户“双赢”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对当前各商业银行已经布设的POS进行重新分配,做到布局合理。统一签订消费协议书后,禁止商业银行在特约商户中重复摆放POS,实行“一柜一机,一机多卡”。

  2、制定全市统一的POS布设、管理和收单的行业自律规则,实行POS布放登记备案制,使POS布放规范有序,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快速发展。

  3、各商业银行必须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商户入网条件,携统一格式的协议书与特约单位签定特约商户消费协议,报经人民银行同意后,方可生效。审批生效后的特约商户各商业银 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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