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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42、确保投资较快增长。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谐社会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机遇,把我市投资重点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对接起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突出抓好工业、能源、交通、农业、城市基础设施、商贸物流、社会事业等领域的92个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当年完成投资141亿元。特别要在争取老工业基地扶持项目、汉江襄樊段环保项目、市区东外环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等方面尽快实现突破(由市发改委、经委、建委、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负责)。

  43、培植壮大新的财源,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等有利于增强地方财力的产业、行业加快发展。坚持依法纳税、依率计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实行收支脱钩;改革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加强土地出让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征管;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规范资产购置、处置行为;推进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规范支付程序,健全国库单一帐号体系;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行为(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编办负责)。

  44、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公务员工资改革和津补贴规范到位(由市人事局、财政局负责)。

  45、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在支持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大力促进金融市场建设,抓紧筹建城市商业银行,积极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本;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加强市、县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积极改善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各类创业者的金融服务。引导支持保险业和证券业健康发展。积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襄樊”(由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襄樊银监局、工商局、经委负责)。

  46、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产权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实行进场交易制度。规范政府投融资行为,有序开展土地储备供应工作(由市国资委、发改委、监察局、土地储备供应中心负责)。

  47、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增长。全面落实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创业环境,营造个人奋力创业、社会尊重创业、政府支持创业的重商、亲商氛围。引导和支持更多的非公有资本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激励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由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服务业

  48、以规划为龙头,抓紧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尽快编制完成城市分区规划、高新区和鱼梁洲总体规划,理顺城乡结合部乡镇规划管理体制(由市规划局、各城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49、市区建设重点实施高新区、襄阳古城、檀溪、乔营等片区,滨江路、人民西路、庞公新路、隆中出口路等干道改扩建工程和檀溪新村建设,基本解决背街小巷的道路硬化和照明问题(由市建委、规划局、交通局、园林局、文体局、襄城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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