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7]1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襄樊的重要一年。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指导今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文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并印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对照任务,细化目标,层层明确责任,逐项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年底将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发展第一、富民优先、和谐至上的理念,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切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办公室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7年主要工作的分解意见
2007年2月16日
附件: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7年主要工作的分解意见
一、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2%(由市发改委、经委、农办、农业局、商务局负责)。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达到240亿元(由市发改委负责)。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由市商务局、供销社、商贸行业协会负责)。
4、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外贸出口额增长15%(由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
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达到23.1亿元(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6、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达到3700元以上(由市农办、农业局负责)。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达到9800元以上(由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由市物价局负责)
9、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约束性目标
10、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2%(由市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负责)。
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三、着力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
13、坚定不移地走工业兴市之路,牢牢抓住国家在中部崛起政策中明确我市享受东北老工业基地扶持政策的机遇,做大优势产业,做强骨干企业,全面提高工业经济的支撑能力和发展质量,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6%左右(由市发改委、经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