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协作密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自觉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严守职责又相互搭台补台,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因工作需要,相关科室根据职责范围对其他部门提出的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相关科室在向其他部门提出工作任务或工作要求时,应本着“既便于工作开展,又便于其他部门操作”的原则,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对出现的跨部门工作分歧和问题,主办科室要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一般不得把未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上交局领导。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科室应当列出各方依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分管局领导进行协商或裁定。涉及重大问题又有明显意见分歧的,应当由局长决定或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工作事项一经决定,各部门必须按局领导的协调决定抓好工作落实,不得扯皮推诿,各行其是,影响全局工作。
四、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管理规范
(一)规范出入办公楼登记制度。非工作时间出入办公楼,要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服务中心要督促物业部门认真抓好此项制度的落实执行工作。任何人在非工作时间进入办公楼,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物业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来访人员身份证件,登记来访人姓名、来访时间、来访事由等。非工作时间需由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室楼实施工程项目、设备维修或其他事项时,相关科室应提前通报物业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的,应及时报告情况,在未批准同意前,不得进入办公楼。办公楼内相关设备确需带出办公楼的,相关部门必须到物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允许带出。
(二)规范值班及巡查工作。各部门及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局机关节假日期间定点值班管理制度及办公室的值班安排,自觉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及时做好来电记录,重要事项应立即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并根据值班局领导工作指导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值班局领导和局长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事发5小时内报告自治区国税局,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告自治区国税局。节假日期间,机房重地及其他重要办公场所,要安排人员,加强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服务中心要督促物业部门加强值班管理,对办公楼等重要区域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办公室与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值班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值班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规范办公环境及人员着装。严格执行《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办公环境及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南市国税发〔2007〕140号),对各办公室内的办公桌进行规范摆放,力求协调统一。办公桌面摆放的办公设备和物品要及时整理,确保简洁整齐,不得乱堆乱放、乱钉乱挂。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公共环境卫生,严禁大声吵闹和拥挤喧哗,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和杂物。办公楼各楼层的楼梯、通道和走廊要保持清洁卫生,通道、走廊的墙壁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乱钉乱挂。各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整人员去向牌,人员去向发生变化,要及时在去向牌上标注清楚。各类车辆要分区、定点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爱护绿色植物,主动配合物业部门做好绿化植物护养工作,美化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