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改革和创新管理方式。
一是理顺部门职能,明确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政府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二是继续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清理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许可权、行政收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依法行使;三是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四是按照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完成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大力培育和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各种市场主体,促进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五是继续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围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将本县(区)、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和任务,按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卷宗质量、执法规范的遵守等进行科学分类,认真研究,逐项提取,依法界定执法职责、明确工作标准和质量要求,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科室和岗位。同时,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认真进行考核,把责任制的实施结果与个人工作业绩考评结合起来。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2.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执法理念,坚持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和调查取证在前、实施处罚在后的工作原则,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实行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执法文书,提高调查取证工作质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管理,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科学制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具体制度,强化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控制,提高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程度;杜绝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权力利益化、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年都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组织1-2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不断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行政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项目和确有必要保留的自治区规定项目外,一律予以取消;收费标准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凡不在公布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执行。所有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度:一是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单位或未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收费的单位一律视为乱收费。二是所有收费单位必须将《收费许可证》正本悬挂上墙,副本用于各收费点亮证收费。三是各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资金管理,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纳入财政专门帐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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