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科学民主、权责明确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理顺;政府的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效能不断改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追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自觉学法、懂法,做到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社会管理活动,善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要措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市、县(区)和部门处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线,承担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严格履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百政发[2005]24号)所确立的职责,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负责,政府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管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夯实依法行政的法治基础。
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各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一是充分利用行政学院、党校等培训基地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培训的内容侧重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法学理论等依法行政的基础知识,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行政风险意识,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计划中,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完成年度学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年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举办2-3期法制知识讲座,邀请区内外资深法律专家、教授前来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