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t://www.baise.gov.cn,以下称门户网站),确保其信息更新及时、安全、有效、可靠运行,切实把门户网站建设成为政府政务公开的渠道、对外宣传的窗口、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
第三条 按照政务公开、方便社会、宣传百色的要求,努力建设好政府互联网站,加快开展网上办事服务,提升政府“一站式”服务水平。
第四条 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在建设中,要加强网上信息与服务资源的整合,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以利于部门联合、数据共享。加强各级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提供全面的政务信息检索功能。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征集、提供、发布、使用门户网站信息和建设、使用门户网站系统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门户网站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办,市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架构建设规划、业务协调、技术支持、维护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 各单位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做网站链接及发布信息前,应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栏目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保证该栏目信息发布的即时、真实、有效。各单位必须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信息维护专门工作人员,必须把其负责管理机构和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当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