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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8]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市编委关于调整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通知》[襄机编(2008)12号]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协调和督促襄樊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联席会议成员由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名单附后)。各县(市)区成立调整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地机构调整工作。

  二、部门职责

  市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各地中心人员岗位编制核定、现有在岗在册人员核定分流及人事档案的审核与移交;市审计部门负责对各地住房公积金运营情况的全面审计及清产核资;市财政部门负责债权债务处理、资产移交的监督和指导;市监察部门负责对机构调整期间工作进行监督;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机构调整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步骤

  在保证住房公积金的正常归集、转移、提取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提下,机构调整工作按照“动员、冻结、清理审计、人员配置及划转分流、移交、规范”等六个阶段,分步进行实施。

  (一)动员阶段(12月上旬)。召开会议安排部署:(1)召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联席会议,学习政策,统一思想,落实目标责任及责任人,研究制订机构调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机构调整工作有序推进。(2)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专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理顺调整工作,严明机构调整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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