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驻外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
(襄办发[2008]28号)
多年来,市政府驻外机构在对外联络、经济协作、招商引资、接待服务、政务信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驻外机构的任务和职能发生了变化,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为规范驻外机构管理,增强驻外机构的发展活力,更好地发挥驻外机构的职能作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驻外机构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规范管理、提高能力等方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明确职能
市政府驻外机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是襄樊市对外的窗口,其主要任务是搞好政务接待、招商引资、维护稳定、群众工作等。各驻外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克难奋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接待工作。政务接待是驻外机构重要工作之一,要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要转变观念,做到细致周到,内外有别,勤俭节约,热情大方,塑造文明形象。要把市重要公务活动接待作为接待工作的重点。一是接待对象和范围:市“四大家”在职和离退休领导,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二是接待服务内容:安排和调度车辆,搞好接送站和在驻地公务活动提供交通服务;购买机票、车(船)票;做好联络服务工作;安排食宿;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是接待经费实行包干。由市财政局根据前三年的平均数核定基数,按月拨付,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特殊情况,年底由各办事处提出,报市政府办公室(驻深圳办事处报市招商局)和财政局审核后给予适当补贴。
(二)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驻外机构要为襄樊经济发展服务,重点是招商引资,依托各种优势,向所在地大力宣传和推介襄樊,做到熟悉一方水土,了解一方经济,研究一方市场,联络一方机构,结交一方朋友,发展“关系户”、编制“联络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要实行全员招商,做到人人头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压力,使驻外机构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方面有大的作为。由市财政从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中核定一定经费,作为驻外机构招商引资费用,实行经费包干。要积极为市政府在所在地举办招商洽谈会、新闻发布会等大型活动做好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接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该项活动的专项经费中解决。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要自觉接受市招商局的领导,把主要精力转到招商引资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