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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局部门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和《辽宁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其他公共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对照部门考核结果。
  三、关于填写工作日志的考核。(信息中心负责检查)
  认真填写工作日志,每周至少一次。如实记载本周内承担工作完成情况。本周未填写、下周也未能补记的,1次扣0.2分。
  工作日志要填写在辽宁省工商局管理信息系统上。
  采取抽查方式,每季度考核一次。在编的公务员和职员,抽查比例为50%,被考核人半年内不重复。考核办法和打分标准:由信息中心在网上考核,每发现1人次未填写的,扣0.2分。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
  任何人都不能屏蔽本人的工作日志,如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人屏蔽本人的工作日志导致不能进行正常考核的,视为没有填写工作日志。
  四、民主测评(20分)(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党委配合)
  全局工作人员(不包括局领导)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层次设定考评条件,其每一层次的具体考评条件如下:
  1.评定为“优秀”的:(1)政治素养高,党性、组织纪律观念强,文化知识和理论功底好,与人为善,职业操手高尚,群众威信高;(2)公私分明,严于律己,自觉做到廉政、勤政,办事出于公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业务能力突出,口头表达与写作能力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高;(4)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挑重担,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私;(5)工作满勤率高,在处理工作与个人困难矛盾上姿态高,必要时能够自觉加班加点。
  2.评定为“称职”的工作人员:(1)政治素养较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文化知识和理论功底较好,与人为善,有一定的群众威信;(2)能够坚持做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能以整体利益为重;(3)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口头表达与写作能力,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居上游水平;(4)事业心较强,能够做到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5)工作基本满勤,能够较好地处理工作与生活关系。
  3.评定为“基本称职”的:(1)有一定的组织纪律观念,文化知识和理论功底一般,能够做到与人相安共事,群众评价不高;(2)基本能坚持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无大的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发生;(3)业务能力一般,有一定的口头表达与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一般,工作质量和效率居中下游水平;(4)工作尽职程度不够,能够基本完成本职工作;(5)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有时强调客观多,偶有怠慢工作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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