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能分工将机关各部门分为2类。第一类是对系统无对口指导任务的部门,包括省直企业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商干校、机关服务中心、商标广告咨询服务中心6个部门。第二类是对系统有对口指导任务的部门,即除第一类以外的所有部门。测评按照好、较好、一般三个层次,相对应30%、50%、20%的比例进行。其每一层次的具体考评条件如下:
1.评定为“好”的:(1)自觉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观念强,政治理论业务水平较高;(2)组织纪律性强,模范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3)开拓意识强,有较好的工作创意和预见性,工作上有创新;(4)有较强的配合观念,讲究沟通方法,能够圆满地协调和化解各种矛盾;5、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启动快、效率高,工作质量高,成果显著,综合业绩位居前列。
2.评定为“较好”的:(1)能够自觉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性观念较强,有一定的政治理论业务水平;(2)组织纪律性较强,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3)有一定的开拓能力,思想活跃,工作有见解并在某些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4)沟通与配合能力较强,能够较好地协调和化解各种矛盾;(5)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启动较快,工作质量能够达到和完成既定的目标和要求。
3.评定为“一般”的:(1)能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党性观念,政治理论业务水平一般;(2)组织纪律性一般,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标准不高;(3)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日常工作的一般性处理,工作业绩比较平庸;(4)沟通与配合能力较弱,能够应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5)对本单位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启动较慢,工作质量一般,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和完成既定的目标和要求。
对第一类测评票,局领导评定分值,好为10分,较好为8分,一般为6分;单位和群众测评定分值,好为15分,较好为12分,一般为9分。对第二类测评票,局领导、单位、群众和系统(14个市局党组)评定分值均是,好为10分,较好为8分,一般为6分。
以上各类测评票的分值计算方法:分值=每种测评票参加人(或单位)有效票的分值之和÷参加的有效票数;部门的综合分值=4种测评票分值(或是3种测评票分值)之和。
四、亮点加分
考核小组确认评分。
辽宁省工商局工作人员考核评分标准实施细则
一、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