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反复沟通代表委员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疑难件的处理不受以上时限的限制。
因答复不认真、不负责或不虚心造成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拒绝签署意见,需要重新办理的,每件扣1分。
3.信访工作:接待上访人员态度生硬,不按政策解答问题,回避矛盾,强词夺理,激化矛盾的,每发现1次扣2分。(办公室负责检查)
属于本部门职责,拒绝接访的,视为回避矛盾。
4.档案管理工作:档案丢失、毁损的,每本扣2分;出现错漏的,每本扣1分。(办公室负责检查)
各部门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登记档案、处罚案卷、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办公室牵头进行检查,对出现丢失、毁损的,每本扣2分;出现错漏的,每本扣1分。
5.保密工作:各类文书、文电应分类管理,有专人负责,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的,每发现1次扣1分。(办公室负责检查)
违反保密规定情形包括:(1)私自复印各种文件,尤其带有“密级”字样的文件。(2)在电话中随便谈论密码电报内容,携带密码电报去与工作无关的地方。(3)把文件乱扔、乱放。(4)需要销毁的文件,以废纸处理掉。(5)涉密计算机没有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6.电子政务工作:能够熟练运用省局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办公和执法活动,并及时更新内容,维护数据,流程顺畅,本部门不会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的1人次扣3分(信息中心负责检查);收文、发文处理不及时,每发现1次扣1分(办公室负责检查)。
由信息中心采取抽查方式,每半年考核一次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情况。抽查范围包括在编的公务员和职员,抽查比例为30%,每部门抽查人数不少于1人, 被考核人不重复抽查。办公自动化软件具体指:办公自动化网络(172.20.2 11:6888/oa),适用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办公和执法活动(172.20.2 11:6888/aic),适用于二处、指导处、外资处、市场处、合同处、商广处、法制处、消保处、公平交易处;工商管理信息系统软件(10.10.1.11),适用于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考核办法和打分标准:一是不能够以自己的身份登陆到以上相应的系统之中,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二是不能够及时浏览工商管理信息系统软件中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局发文件、重要讲话等栏目的信息,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所谓及时是指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本人公出、病事假除外);三是不会应用新工商综合业务软件开展本职工作,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四是不会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进行公文处理,具体指浏览文件、处理待办事宜、进行收发文件处理等,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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