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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工商业务系统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四、清理完善相关业务数据,夯实数据库
  数据库的真实、准确、完整、全面是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在新软件系统中正常运行、做好决策分析和开展公众服务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最根本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国家工商总局“金信工程”试点的迫切需要。为此,各地要下大力气,利用上线运行新业务系统软件的有利时机,抓好数据库的清理完善,做好相关数据的补录和确认。在数据补录的方式上,确定在新业务软件上线后,在新业务软件的平台上进行补录。在数据补录的组织上,以省局相关业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各级技术部门提供保障。要注意抓好以下数据库的建设:
  一是抓好企业登记数据库的补录。要按照新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的设计架构,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市场主体分册》所确定的相关指标内容,由省局登记指导部门确定需要补录的具体数据指标项,结合系统实际,确定数据补录的原则、标准、方式、方法,组织、指导、督查各市完成数据补录确认工作。在数据补录的时间上,原则上在软件上线和电子档案扫描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鞍山、锦州要在2006年8月1日前完成,省局登记机关要在年底前完成。
  二是抓好案件系统的数据录入。要着眼于为下一步推广应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子系统奠定基础,组织系统对三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有选择性地进行录入。录入的具体范围是:2004年以来吊销企业的处罚案件,2005年以来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2006年以来所有的案件。案件录入工作的组织落实由省局法制部门牵头,按照“谁查办、谁录入”的原则进行,省局各个业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查办案件的录入组织、指导、督查工作。在数据补录的时间上,原则上在软件上线后4个月内完成。鞍山、锦州、省局在2006年8月1日前完成。
  三是抓好广告经营单位登记数据的录入。为保证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年检业务的应用,各部门要组织系统对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数据补录,由省局商标广告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录入组织、指导、督查工作。在数据补录的时间上,原则上在软件上线后4个月内完成。鞍山、锦州、省局在2006年8月1日前完成。
  四是抓好合同抵押登记、拍卖备案数据的录入。由省局合同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合同抵押登记业务的数据补录工作。在数据补录的时间上,原则上在软件上线后4个月内完成。鞍山、锦州、省局在2006年8月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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