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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工商业务系统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工商业务系统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辽工商办发〔2006〕11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大连除外)、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局提出的确保“一号工程”计划落实和确保“好用”、“会用”、“用好”的要求,达到为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创新工作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效能,为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软件推广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实施“一号工程”的总体部署, 2006年5月8日至7月24日,朝阳、阜新、葫芦岛、营口、铁岭等5市上线运行新业务系统软件,2006年9月11日至12月25日,盘锦、辽阳、丹东、本溪、抚顺等5市上线运行新业务系统软件,目前上线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各地要认识到,实施“一号工程”的最终目标不仅仅是上线运行新业务软件,其根本要求是提高应用水平,也就是“用好”的问题。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这个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省局明确,在抓软件应用的组织保障上,以各业务部门为主,技术部门配合。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立足本职,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抓好本业务部门软件应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确保新业务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确保新业务系统软件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协调开展,在省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信息办要在相关部门配合下,重点抓好未上线单位的软件上线推广工作,解决上线单位推广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相关业务部门要在信息办的统一协调下,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重点抓好上线单位软件应用的组织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进一步完善业务需求;制定完善业务操作规范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数据库;完善更新法律法规库、案例库、违法行为库;指导系统全面应用新业务软件相关业务模块;及时了解分析本系统业务软件运行的情况;解决本系统业务软件运行中的业务问题;督查、考核各地使用业务软件情况,等等。
  信息办要在现有工作机制下,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的落实。相关业务部门要制定完善新业务软件全面使用的措施制度,建立软件应用工作的督查、考核、研讨等工作机制。各部门都要确定一名兼职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员,切实承担起本部门业务系统软件应用工作的相关职责。同时,要建立与信息办之间畅通的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做到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的无缝衔接。
  三、开展应用工作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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