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查办案件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措施,它的震撼力和威慑力具有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形成相应的研究报告,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十一)强化政治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强化政治意识,做到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继续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在党组领导下,省局成立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十二)分解落实任务,部门各负其责
贯彻落实
《实施纲要》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起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省局党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任务细化分解,搞好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抓住任务分解、督促检查、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协助党组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十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一是建立督察机制。省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沟通情况,并通过廉政信息平台,收集有关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建立奖惩机制。把落实
《实施纲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抓得紧、任务完成好,成效明显的单位、部门和领导,要给予表扬;对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不得力的单位、部门和领导,要通报批评、限期改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建立测评机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走访谈话、调查研究、交流情况、推广经验等活动,及时对惩防体系构建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预见性。四是建立保障机制。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要给予人员和经费保证。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