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决定
(辽工商发〔2005〕76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适应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基层建设纲要》,巩固近年来基层建设成果,针对我省工商基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认清基层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基层建设是工商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基层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一线力量,是服务发展、树立形象的窗口,是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基础建设、机制改革,特别是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基层建设为全省工商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基层工作,关系全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实现监管职能到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关键在基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基层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基层建设的时代特点和规律,从基层最关注、最薄弱、最急需的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工作。
(2)基层建设正面临发展提高的新机遇新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特别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给工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服务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依法行政的要求更加规范,市场监管的压力更加突出,执政能力的提高更加紧迫。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基层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监管能力不相适应,服务基层不够自觉,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规范管理、增强活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使我省基层建设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3)进一步端正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和依法行政,以转变管理职能为核心,以推进规范化管理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监管能力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基层全面建设水平,进一步推动“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的深化,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打牢坚实基础。要牢固树立“基层优先”的服务理念,把基层建设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推进管理职能向服务经济发展转变,作为基层建设的根本任务;要把增强综合监管能力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作为基层建设的着力点;要把推行等级工商所建设,作为提高基层建设水平的切入点,以务实的精神下功夫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