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做好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保障市场稳定的通知
(辽工商发〔2005〕93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目前,我省禽流感疫情已经解除,市场防控形势趋于缓和。但是,全省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仅仅是取得阶段性胜利,形势还不容乐观,防控工作任重道远。各市局要进一步明确认识,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市场防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继续做好下一阶段的市场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扶持、支持家禽业发展和禽类市场的繁荣、稳定和健康发展,今后一个时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从我国禽流感疫情不断发生的态势来看,我省禽流感市场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市场防控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任务。各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对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完成好省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市场防控任务。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市场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市局要继续重视并加强对市场防控禽流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防控责任,加强对市场防控的督察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强工商所的市场防控工作,加强对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的上市禽类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弥补薄弱环节,清除监管“死角”,强化商品查验,完善卫生设施,确保各项市场防控措施的落实,严禁未经检疫或可能感染禽流感病毒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努力提高工商机关市场防控工作水平。
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场防控工作的有序运行。各市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防控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未经检疫禽类及其产品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原来曾发生禽流感的疫区工商局,要加强与动物检疫部门的配合,加强对疫区被封存的禽类产品的检疫和监管工作,严防可能感染病毒的禽类及其产品上市销售。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加工、储藏、销售禽类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禽流感疫苗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5]32号)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