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设围墙由具体业主单位负责,市交通局予以落实,没有业主单位的,由市交通局负责。
(七)沿线山体整治、景观绿化美化,以及沿线原有园林景观设施的修整。云龙桥头至龙船冲口由市政管理局负责,龙船冲口至两广交界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建规委、万秀区政府配合。
四、工作计划安排
从2006年11月22日开始,2007年2月10日前基本完成,坡面绿化的整治工作要求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
东出口环境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6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
(一)完成东出口环境整治规划方案,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二)市政府审批同意规划方案后,进行建筑物立面翻新、山体整治、景观绿化美化施工图设计。
(三)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东出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各工作组,明确分工。
(四)各工作组人员到位,开展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
2006年12月10日前,对沿线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和广告牌业主进行宣传动员,派发宣传单,动员业主和单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搭盖物,自行拆除或整改广告牌,清除门前杂草、垃圾,按规划要求翻新建筑立面、围墙。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2月10日)。
(一)2006年12月20日前,沿线杂草、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二)2006年12月31日前,广告牌、交通标志设施全部按规划要求整改完毕。
(三)2006年12月31日前,按规划要求拆除所有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
(四)2007年2月10日前,建筑物立面、围墙翻新和新增围墙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施工。
(五)2007年3月30日前,沿线山体及公路两旁景观绿化按设计要求完成整治。
五、资金来源
(一)建筑物立面、围墙翻新费用,直管公房由市政管理局负责;单位公房由业主自行承担,市建规委予以督促落实;私房、民宅由业主自行承担,万秀区政府予以督促落实。
(二)整治和设置广告牌费用由市政管理局负责。
(三)山体整治和景观绿化美化费用,云龙桥头至龙船冲口由市政管理局负责;龙船冲口至两广交界由公路业主单位负责,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四)增设围墙费用由具体业主单位承担,市交通局予以落实,没有业主单位的,由市交通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