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东出口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梧政办发[2006]178号)
我市东出口不仅是梧州连接东部发达省份的重要通道,而且是广西的东大门,关系着广西的形象。但目前东出口公路沿线大部分建筑立面残旧,广告牌杂乱无序,路边搭盖物普遍,公共绿地较少,与我市城市形象极不协调,必须进行综合整治。根据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视察我市提出对东出口环境进行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长在东出口现场办公有关指示和要求,为彻底整治东出口环境,全面提高我市城市品位,树立广西东大门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东出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成立以张学军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各职能单位,以及城区政府参加的东出口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和协调有关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东出口环境整治范围:从云龙桥起至东出口道路两广交界处,全长9.7公里。根据《梧州市东出口环境整治规划方案》有关要求,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清理道路沿线杂草、垃圾,保持东出口道路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
(二)拆除沿线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
(三)整治和设置沿线广告牌和交通标志、防护墩等设施;
(四)沿线建筑物立面、围墙翻新美化,增设围墙;
(五)山体整治,景观绿化美化。
三、责任分工
(一)沿线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的拆除,由市建规委牵头,会同市政管理局、市城监支队负责落实,市交通局、梧州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万秀区政府配合。
(二)沿线杂草、垃圾的清理和卫生清洁,云龙桥头至龙船冲口由市政管理局负责,龙船冲口至两广交界由市交通局负责。
(三)沿线杂乱电力管线由市电业局负责按规划要求清理、整治。
(四)沿线广告牌的整治和设置,由市政管理局负责。各类交通标志(牌)、标线、防护墩、隔离墩等设施的整治,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会同市交通局、市政管理局落实。
(五)沿线建筑物立面、围墙翻新美化,由市建规委牵头,会同市政管理局、交通局、万秀区政府、各业主单位落实,其中:(1)直管公房由市政管理局负责;(2)单位公房由建规委负责,市政管理局、交通局、万秀区政府、东泰公司、东晖公司、东旭公司配合;(3)私房、民宅由万秀区政府负责,市建规委、市政管理局、交通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