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力支持襄樊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积极跟进全市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合理满足“保增长”的有效信贷需求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建立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协调机制,及时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全市重大项目的运作和资金需求,推动金融服务全市“项目促进年”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增大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利时机,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百亿工程”(百亿园区、百亿产业、百亿企业)和全市120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襄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带动作用的汽车产业集群项目、军民结合产业化基地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交通项目、汉江流域综合开发项目及提升城市功能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做好信贷资金配套服务,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同时,按照“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对特大型项目通过组织银团贷款方式支持的路子,发挥银行合力作用。

  三、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会同市经济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发布和银企合作机制,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金融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在信用评级、融资担保、债券融资和信贷支持等方面对中小企业给予倾斜,特别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全市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长要高于上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优化服务和风险可控原则,通过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审批程序、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等方式,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覆盖面。注重抓好企业特别是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培植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风险自担”的原则,组织开展第三方信用评级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信用等级,消除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用优良企业的贷款需求得到较好地满足。针对襄樊经济发展的物流状况、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交易模式特点,加速推进紧扣借款人物流、现金流、票据流的各项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新产品。探索多样化的抵押担保方式,运用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质押贷款方式,解决中小企业不动产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加大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推动第三方担保。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在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担保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担保领域、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的同时,打造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担保基金过亿元、符合与国有商业银行合作条件的较大规模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四、强化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促进襄樊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入,全市农贷投放增长速度要快于全部贷款投放增长速度,县域及其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要按照中央要求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实施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市场准入扶持政策,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大力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对支农贷款发放比例高的农村信用社,人民银行襄樊市中心支行给予积极的再贷款支持。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扩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积极开展金融支农产品、信用模式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在大力发展以专业合作组织为载体的联保体,全面推行宜城“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用担保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发展大型农用设备、林权等抵押贷款和“龙头企业+农户+信贷+保单”信用模式,开展“订单农业质押贷款”创新产品试点,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解决“三农”融资担保的瓶颈问题,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切实发挥政策性农村金融作用,加大对粮食增产、土地开发整理、水利基本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新农村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