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逐步推进我市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4. 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对侵权严重的网络进行行政处罚,关闭非法的侵权网站,严厉查处犯罪行为。
以上工作牵头部门:市版权局,配合部门:市整规办、市文化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
(二)继续打击商品交易市场的商标侵权行为
针对我市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集中力量狠抓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侵犯食品、药品商标专用权案件,侵犯涉农产业商标专利权案件,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对涉嫌构成假冒商标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牵头部门:市工商局,配合部门:市整规办、市公安局、柳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局。
(三)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重点整治力度
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能力与效率。以食品、药品以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加强专利权保护。严厉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和专利诈骗行为。从流通领域入手,运用各种手段积极防范,加强监控,快速处理,有效制止侵犯专利权行为。
工作牵头部门:市知识产权局,配合部门:市整规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加强对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轻工、五金、电子、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医疗用品、机动车零部件等易侵权商品的进出口监控。重点查处向东南亚地区出口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专利权货物的行为。同时,要依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注意查处行邮渠道进出境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加强对关区内经批准从事定牌加工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管理,重点核查加工成品的商标情况,全方位地发挥海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作用。
工作牵头部门:柳州海关,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知识产权局。
(五)加强会展知识产权管理
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联合发布的《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自治区转发的《关于开展“蓝天会展行动”-2006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年度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我市的实施方案,强化各类展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通过展会组织加工和销售假冒侵权商品。重点做好会展参展中的知识产权监督和保护工作。
工作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柳州海关、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