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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
  《柳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四月八日

  柳州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国发办〔2006〕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2006-2007)通知》(桂政办发[2006]14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工业强市、富民兴柳”的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适应市情、严格执法、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方针,加强综合协调,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行为,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水平,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工作,使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密切,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保护知识产权责任的落实。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督查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问责制,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要加大整治力度,对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搞地方、部门保护,甚至包庇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涉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努力建成一支精干高效的执法队伍。建立数据统计和通报制度,加大案件跟踪和督办力度。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公安、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宣传教育部门要根据知识产权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和知识培训。
  (三)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关注当前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积极参与国家、区内相关规则和规章的制订,加强与国内发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市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影响。妥善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加快建立健全区域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合作机制,遏制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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