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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党组织: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2007年6月7日

  中共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5〕43号)精神,进一步拓宽培养锻炼干部的渠道,增强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提高处理复杂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的工作,从2007年开始,从市、县区党政机关选派新任副职领导干部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年从市、县区党政机关新提拔的副职中,选派一部分在窗口单位、工作业务同群众联系密切的单位任职、需要丰富工作经历的领导干部,分期到市、县区信访部门工作,直接处理群众来访,参与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处督办以及其它信访业务工作。
  二、选派到各级信访部门工作的新任副职领导干部,一般每批安排3-4人,原则上时间为三个月(受理的专项信访问题基本处理完毕)。具体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确定,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市、县区党委办公室和信访局(办)负责。
  三、选派到信访部门工作的新任副职领导干部,暂不负责新任职单位的工作,专职从事信访工作。上岗前由信访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
  四、选派到信访部门工作的新任副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完成信访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选派到信访部门工作的领导干部工作期满后,由本人进行工作小结,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形成一篇以上的信访工作建议、体会或调研文章。所在信访局(办)对其锻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组织考核,作出评定。考核结果作为任用、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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