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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通知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地培养和激励青年律师成长,保障杭州律师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律协将开展“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执业形象;

  2.业务突出,成绩显著,有较强的质量和诚信意识,重视钻研新法律、开拓新业务,本年度内撰写一篇以上理论研讨文章(论文得奖、发表的可作为优先条件);

  3.热心公益事业,勇于奉献,重视社会效益,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支持配合律协工作,热心参与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4.参加评选的律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评选材料

  1.“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推荐表;

  2.候选人主要事迹材料;

  3.参加各种公益活动,获得各种荣誉、奖励证明材料;

  4.律师实务理论研讨文章;

  5.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材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

  请律协各联络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律师,并将评选材料于12月29日前上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李美华 电话:87555127 传真:87555120

  附:“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推荐表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附: 
  “2008年度杭州律师新星奖”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执业年限

 

党派

 

工作单位

 

职称

 

 

 

 

 

务 意

推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 意

络 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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