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正常开展活动,坚持每年召开年会,并至少组织开展2次及以上的法学理论或实务研讨会等学术性活动。
二、申报程序
各专业研究会、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所在单位或本会机关秘书处推荐或自荐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先进集体。其中,申报优秀法学研究成果须填写《杭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申报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须填写《杭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申报表》,分别提供1500-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并请所在单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先进集体须填写《杭州市法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10份(须书面打印),随同电子文稿一并报本会。申报材料可以通过专业研究会和团体会员申报或者直接向市法学会申报。
三、评选与奖励办法
本会秘书长会议对报评的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先进集体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术委员会负责对优秀法学研究成果进行终评,对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先进集体进行初评;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先进集体,并作出奖励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与先进集体的决定。凡获得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优秀法学论文表彰者,市法学会予以表彰奖励。
四、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评选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先进集体的时间,从2008年8月15日开始至2008年12月31日截止。
有不详之处请与市法学会机关秘书处联系。
E-MAIL:hangzhoufaxue@126.com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84号杭州市法学会
邮编:310006
联系人:汪利军 联系电话 : 0571-85812941
附件:
1.杭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申报表(略)
2.杭州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3.杭州市法学会法学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杭州市法学会
2008年8月10日
附件2:
杭州市法学会2007-2008年度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申报表
申报时间: 月 日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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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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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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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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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
(参与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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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重点介绍理论与社会价值和创新思想等)(请另附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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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
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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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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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会议
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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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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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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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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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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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字: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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