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的通知

浙江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的通知


各市(省直)律协: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研究探讨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律,推动浙江律师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新《律师法》施行之际,浙江省律师协会定于2008年5月底,举办“2008·浙江·首届律协会长论坛”。本次论坛由浙江省律师协会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现将本次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08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报到;5月29日下午-30日上午,会期一天。

  二、论坛地点

  杭州大华饭店,地址:杭州市南山路171号,总机:0571-87181888。

  三、参加人员

  1.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杭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本省各市(省直)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四、邀请嘉宾

  1.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副厅长、律管处长,杭州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副处长;

  2.本省各市司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律管处长;

  3.全国律协会长或副会长,部分外省市兄弟律协会长(广州、南京、济南、苏州、福州、合肥、南昌及乌鲁木齐等城市)。

  五、论坛安排

  1.5月29日下午13:30-14:20:开幕式;

  2.5月29日下午14:20-16:45:大会交流;

  3.5月30日上午08:20-11:00:分专题交流;

  4.5月30日上午11:00-11:30:闭幕式。

  六、论坛议题

  1.律师业如何实现科学发展;

  2.新《律师法》对律师业的影响;

  3.律协党组织的建设;

  4.新《律师法》框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两结合”管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