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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8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8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08年度律师执业责任险续保工作即将开始。为使这项工作更加完善,今年,协会聘请浙江共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风险管理顾问,从专业的角度对保险条款、承保条件和内容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在与几家保险公司进行询价、谈判的基础上,经过认真比较和综合的考虑,最后,继续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达成了今年的续约协议。续保条款有了新的扩展,在增加被保险人的前提下,总保费较上年更加优惠。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方式及主要内容

  1.市律协全体会员由协会统一投保;

  2.保险条款:平安保险公司杭州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见杭州律师网);

  3.保险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0万元

  每人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万元

  全年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00万元

  4.保险期限:2008年7月01日12时至2009年7月01日12时;

  追溯期:为保单生效起前五年,即2003年7月01日12时至2008年7月01日12时。

  二、保险费用的分担及缴纳方式

  全年保险费共33万元,按目前在册执业律师人数的比例承担,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交纳。

  城区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300元交纳;

  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律师事务所,按每位执业律师200元交纳。

  三、其他事项

  1.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重视律师执业保险工作,认真组织律师学习有关责任险内容,一旦出险,按照合同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或律师协会报告,协会为律师提供持续的执业责任险保障服务,并对出险的事务所和律师不予公开,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请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抓紧落实,并按上述标准将保险费于6月25日前以支票或汇款的形式交付市律协(附律师名册),以便按期向保险公司续保。

  联系人:汪蔚、余素珍,电话:87555128,传真:87555120。

  汇款户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02510104001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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