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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8年度会费的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收缴2008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2008年度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1.团体会费:按所内执业律师人数确定。执业律师5人以下(含本数)的律师事务所为10000元。执业律师5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每增加1人,会费增加1000元。

  2.个人会费:执业律师每人每年2000元。新执业律师在首次领证后第一次年检可以免缴,第二次年检可以减半缴纳。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暂不缴纳律师协会会费。

  70岁以上老律师可免缴个人会费,但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从业律师工作20年证明及未受业内处罚证明。

  女律师孕、产期申请免缴个人会费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医院证明;(3)准生证。

  3.在杭州市、区(包括萧山、余杭)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100%缴纳;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80%缴纳;在淳安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按会费标准的70%缴纳。

  二、会费收缴时间、方式

  会费按年度由市律协统一收缴(含上交省律协及全国律协50%)。

  交纳时间:4月1日至30日。

  交纳方式:杭州市、区的律师事务所以支票形式交纳,县(市)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银行转帐、电汇的形式交纳;每个律师事务所请附执业律师缴费清单(新执业的律师注明首次发证日期),并务必在交纳会费前与秘书处核对确认律师名单和金额。

  三、其他事项

  希望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于年检注册申报前完成此项工作。

  有关事项联系人:汪 蔚、余素珍,电话:87555128,QQ号码:10640038,传真:87555120。

  市律协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号:02510104001197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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