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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授予沈田丰等四位同志“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的决定

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授予沈田丰等四位同志“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的决定


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章程》奖励和表彰的有关规定,鉴于沈田丰、王为民同志在担任市律协五届副会长期间,丁洁同志在担任市律协五届秘书长期间,高尔文同志在担任市律协四届、五届常务理事期间对协会工作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经市律协六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议提议,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

  授予沈田丰、王为民、丁洁、高尔文四位同志杭州市律师协会"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市律协号召全体会员,特别是六届理事会全体理事,以他们为榜样,不计报酬,无私奉献,围绕协会的改革、发展、管理和服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的行业权威,铸就杭州律师业的新辉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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