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职律师助理证年检注册工作的通知
市律协各联络处、律师事务所:
根据《浙江省律师助理证管理规定》及杭州市司法局文件精神,2008年度我市专职律师助理证的年检注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07年12月15日至31日。
二、注册材料
1.《浙江省律师助理证2008年度注册审核表》。
专职律师助理应认真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包括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情况),如实填写法律事务辅助工作情况;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其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作出鉴定。
2.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助理名册。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上报市律协、另一份送律协联络处(市直律师事务所由本所保存),作为专职律师助理的执业登记档案。